来源:劳动仲裁作者:咸幻梅 时间:2022-11-25 17:40:04浏览86次
劳动仲裁与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争议解决的范围不同。仲裁委员会是解决经济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机构。劳动仲裁在于解决劳动争议。
2.不同的适用法律。仲裁委员会主要适用合同法、民法典等与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主要适用于与劳动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法律法规的特点是政策性强。
3.不同的结算机构。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异地仲裁委员会互不隶属。劳动仲裁由劳动部门下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各级劳动部门都有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上下级业务指导关系。
4.不同级别的管辖权。仲裁委员会不受等级管辖。在劳动仲裁中,首先按照企业的级别划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然后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级别划分人民法院。省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奖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仲裁委员会实行终局裁决制度。劳动仲裁裁决实行先裁后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不适用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Findnet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1.申请仲裁;
2.案件受理;
3.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
5.仲裁和调解;
6.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