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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柯雪卉 时间:2022-11-26 05:25:03浏览135次

一、劳动仲裁需要资料需要哪些

第一类:申请人是职工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填写;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本人签字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为公民的,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和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 (四)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 (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用工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处罚证明、辞退、开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证明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6)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处于集体争议的,请提交以下材料:除第一类 (1)至 (6)中的材料外,申请人应当推荐3名或5名职工代表,并提交职工代表名单及全体职工签名表。其中,属于拖欠工资集体争议案件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职工名单和欠款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以下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同第一类第(六)项要求);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审查事项有哪些?

(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

(三)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直接利益是指对申请人自身劳动权利的侵害或与另一方的劳动争议。只有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而申请仲裁,才是合格的申请人。

(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明确被申请人是谁,即与谁发生劳动争议。

(五)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仲裁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保护自己权利的具体内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双方争议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以及适用的法律等。

三、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特点?

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和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和处理案件的期限。“请求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六十日内作出。”这些规定体现了时效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消除劳动争议,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稳定。

第二,手续简单。利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不像诉讼程序那么复杂。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次性裁决制度。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程序不同于调解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和调解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规定,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仲裁决定和调解书不仅对纠纷双方有利,而且对社会也是有效的。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并有义务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是查找劳动仲裁所需材料的全部内容。劳动仲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是及时、程序简便、具有约束力。如果您还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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