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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的解决途径,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与受理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5 09:00:11浏览86次

劳动争议是由工人和雇主产生的。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可以向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申请调解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材料。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和受理?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一、劳动争议调解怎样申请和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时,应当向调解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争议的相关材料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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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情况、申请调解的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耐心疏导,帮助他们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人签字并加盖调解机构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应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因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精华阅读: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时效延长至一年,逾期可起诉

新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其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时起,仲裁..点击阅读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征求对方的意见。对方不愿调解的,应当制作笔录,并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当在四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委员会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一)及时指定调解委员会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制作调查笔录,由调查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争议双方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对于简单纠纷,调解委员会可以指定一至两名调解成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所作的陈述,并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进行公正的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当载明姓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对于简单的争议,由调解委员会)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一式三份(争议双方一份,调解委员会一份)

(五)调解不成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在调解意见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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