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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职工发生工伤不用真名麻烦多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0-11-11 08:15:03浏览69次

在被工厂压制后,工厂强迫吴强(化名)以“陈祥”的名义登记住院治疗,以获得工伤保险报销。吴强失败了几次,当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遇到了一个麻烦:他不能出示自己的病历,也不能进行鉴定。

吴强别无选择,只好把工厂和医院都告上法庭。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公司赔偿吴强交通费50元,误工250元,医院应向吴强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病历及相关证明。

工伤住院需要重新命名

去年7月,22岁的吴以冲压工人的身份进入中山一号公司,但公司没有为他购买社会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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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日,阿强在公司工作时被打孔机砸伤,被送往当地的镇医院治疗。然而,为了获得社会保障报销,该公司要求他"更改姓名",并在病人栏中填写购买社会保障的公司雇员陈香的姓名。

今年5月,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阿强的伤害为工伤。但是,吴强在镇医院治疗期间没有病历,目前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吴强多次要求镇医院将疾病证明等病历中的“陈祥”改为真名吴强,但被镇医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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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出声明异议或具有暂停效力的上诉时,提供证据的期限应从就声明异议或上诉作出决定的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法律建议:您好,根据老《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即2008年以前发生的事件,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并在一年的诉讼时效..点击阅读

法院:“更名”住院侵犯了姓名权

今年6月,吴强以侵犯名称权为由起诉该公司和当地镇医院,要求责令两被告支付9000元(含交通费50元、误工费250元、精神损失费8700元),并责令镇医院更改各种病历上的姓名。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以“陈祥”的名义将吴强送往医院治疗,侵犯了吴强的姓名权。

结果,吴强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吴强要求公司赔偿运输费50元,误工费250元,得到法院支持。

然而,在镇医院的提醒下,吴强并没有要求纠正。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还裁定,镇医院应证明吴强是以“陈祥”的名义住院的,以便吴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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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李大庆律师

广东广州

李大庆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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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处理?答: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建议双方进行内部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所在社区(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推荐阅读:劳动仲裁程序及注意事项2、问: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点击阅读

他是著名的法律咨询服务门户网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合同债务、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法和刑事辩护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成功代理了500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专项服务,为数十家公司、企业和众多个人提供常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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