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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限制?

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2 07:30:03浏览92次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

劳动关系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至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的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试用期间、实际劳动期间、病假医疗期间、产假期间、休假期间、停薪留职期间等。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劳动纠纷,一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是拖欠劳动报酬,则时间不受1年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不受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你没有辞职,你可以通过仲裁来追回你的工资。即使你辞职,仲裁也可以在你辞职后一年内启动。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仲裁开始时仍然没有辞职,你和公司之间仍然会有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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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终止。因此,你绝对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追回你老板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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