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08:30:04浏览119次
摘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从受理到终止的最长时间为65天。该法还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你好,法律咨询:,我想问一下,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年三月被接受了。为什么庭审要到8月份才开始?新劳动法不是规定在60天内结案吗?你能告诉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吗?谢谢你!
五六懂法网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者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仲裁程序将不受影响。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从接受到终止劳动仲裁的最长时间为65天。你方的仲裁申请是在今年5月提交的,那么仲裁庭最迟应在7月底或8月初作出裁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者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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