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9-22 13:30:04浏览88次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下列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解聘、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见,劳动关系仲裁的确认是一个前置程序。
在下列情况下,工人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工人根据雇主的工资账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纠纷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只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支付义务的,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得出结论,劳动关系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前置程序是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以上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否需要经过法网编制的仲裁前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