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5 15:00:06浏览120次
根据《劳动法》第82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天内做出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它能中止听证会吗?精华阅读:劳动仲裁流程详解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点击阅读
虽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也规定了60天的时限。但补充说明,如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国家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19条规定:仲裁庭因特殊情况(如请示上级单位、等待答复、委托调查、当事人生病等)不能继续审理劳动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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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听证期间,仲裁庭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听证的理由和时间,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中止听证。规定的处理时间应在扣除暂停时间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