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20:40:05浏览91次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8.《办法》关于中止仲裁的规定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庭应当中止审理: (一)认定案件事实所依据的工伤认定结论已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申请被受理; (二)职工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 (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尚未确定法定代表人的; (四)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仲裁; (六)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判结果为依据,尚未结案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听证的情形。中止听证的理由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听证。
一、基本规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外商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相当于1000万美元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港澳台商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用人单位与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和港澳台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影响较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二是专门规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指定其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报告处理其管辖的重大、疑难或者广泛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十三、获取相关政策。(责任编辑:管理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