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剑月桃 时间:2022-11-26 21:00:04浏览62次
工伤待遇的仲裁时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五六懂法网提醒,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下六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5.因工负伤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支付费用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70%。
2.生活护理费:
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进行支付。
3.一次性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发放,如一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九级伤残8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
4.丧葬补助:
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